中共政府和宗教界一些人造謠說:家庭是神給人安排的,是神祝福的,全家人應彼此相愛、和睦相處,夫妻、兒女不分離。可你們信
全能神的人沒有人情味,許多人信神後都撇家捨業,年輕人不娶不嫁,還不孝敬父母,沒有一點正常人性,你們這樣信分明是走火入魔了,信偏了。
有的人以「家庭是神給人安排的,是神祝福的,全家人應彼此相愛、和睦相處,夫妻、兒女不分離」為由,論斷信全能神的人信神撇家捨業、不娶不嫁、不孝敬父母是沒有正常人性,是走火入魔,信偏了,這樣的說法不符合主的教訓,完全歪曲謬解了神的心意。家庭是神給人安排的,這是事實,神希望人家庭和睦、彼此相愛,這也不假,但神給人安排家庭又賜給人兒女,並不是讓人因此而忘記神,置神的託付和要求於不顧,神造人的目的是讓人在地上敬拜神、彰顯神,通行神的旨意,盡好一個受造之物該盡的本分,並不是讓人只享受神的恩典而忘記神的要求與託付。正因為人是神造的,人的父母、丈夫、妻子、兒女都是神安排的,人所享受的一切都是神供應的,人更應該具備受造之物該有的良心理智來敬拜神、順服神,滿足神的要求,這樣的人才是合格的受造之物,才是有正常人性的人,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最終剩存下來蒙神祝福。如果一個人只知道享受家庭和睦之福、親人團聚之樂,把家庭、親人放在第一位,視家庭和睦同居高於一切,甚至比順服神、滿足神還重要,這樣的想法與作法就完全違背神的心意了。
早在兩千年前,
主耶穌就教導跟隨他的人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26)「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太10:37)「
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33)從主
耶穌的話中我們就可以看見神的心意,看見一個受造之物當盡的本分。一個真正信神、追求愛神的人,他應在凡事上都尊神為高、尊神為大,都敬拜神、順服神,無論何時都能以神的心意為重,以個人的事為次,當神呼召他時,當神對他有要求時,他能撇下一切為神花費,能義不容辭地放下個人的利益而全身心地投入到神的作工中滿足神的要求,這才是信神之人的行事原則,是有良心、有理智之人該具備的,這樣的人必蒙神的祝福,因主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由此可見,人認為家庭是神給人安排的,全家人就應和睦相處、永不分離,如果人為信神的緣故而撇家捨業,那就是走火入魔了,信偏了,這純屬人錯誤的想法,完全是本末倒置!試想:那些只顧享受小家庭的溫暖而置神的心意於不顧的人能是合神心意的人嗎?這樣的人不都是悖逆神的人嗎?這樣的人的家庭即使再和睦、再彼此相愛,又怎能得到神的祝福而永不分離呢?這樣的家庭必不蒙神稱許、紀念,反而會因著不敬拜神、不順服神、不尊神為大尊神為高而遭到神的厭棄,因為神祝福的是敬拜神的人,是甘心為神花費心裡愛神的人,絕不是只知享受小家庭的溫暖而置神的話、置神的心意於不顧的人。那些只知享受神的恩典而置神的心意於不顧的人都是忘恩負義的人。
可有的人認為:信全能神的人撇家捨業,年輕人不娶不嫁,還不孝敬父母,這是沒有正常人性,這樣信分明是走火入魔,信偏了。針對這一問題我們來看看到底什麼是有人性,正常人性到底是指什麼說的。全能神說:「你這個人能背叛撒但,你所活出的不是流露撒但,乃是像神造人時所要求人該達到的,也就是要求的正常人性,要求人的正常理智,正常的見識,正常的愛神心志,對神的忠心,這就是一個受造之物該作的見證。」
「正常的理智是指對神有順服、有忠心,對神有渴慕,對神能絕對,對神有良心,是指對神一心一意而不故意抵擋。」
「你對你的親朋好友、對你的妻子(丈夫)兒女與你的父母都特別友好特別忠心,而且從來不佔任何人的便宜,但你不能與基督相合,不能與基督和睦相處,那你就是將你的所有都救濟給你的鄉鄰或你將你的父母、家室照顧得無微不至,我說你仍是一個惡人,而且是一個詭計多端的惡人。」從神話中我們可以看到,真正的有人性並不是指人把自己的小家庭料理得很好,把自己的妻兒老小都照顧得無微不至,做個賢妻良母或模範丈夫就是有人性了,而是指人在神面前能有良心、有理智、有忠心、有順服,能對神一心一意,為滿足神能撇棄一切,這樣的人才是有正常人性的人。若人把自己的家庭、親人照顧得很好,很周到,與家人和睦相處、彼此相愛,但卻不能順服神、忠於神,不能與神相合,這樣的人在神眼中不但不是有正常人性的人,反而是罪大惡極的人。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本是神造的,人的生命和人的一切所需都是神賜給的,神為拯救人類受盡痛苦、傾注所有,把全部的愛都給了人,即使神對人提出要求也仍是為了拯救人,所以作為一個有正常人性的人,就應該毫無條件地為神花費,就應該獻上一切來還報神的愛,這才是有良心、有理智的人。如全能神所說:「作為人類中的一員,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完成神的託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若我們的身心不是為了神的託付,不是為了人類正義的事業,那我們的靈魂將愧對於為神的託付而殉道的人,更愧對於供應我們全部的神。」可見,人為擴展神的福音,為通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託付而放棄婚姻,撇棄家庭、父母、兒女、田地、工作,這不但不是沒有人情味,不是沒有正常人性,相反,是最蒙神稱許的善行義舉,因人是在通行神的旨意,是在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更是在還報神的愛,這是每一個信神之人該有的使命和責任,也是受造之物該有的良心理智。試想:如果一個人享受了神豐富的恩典,得著了神的救恩,體嘗了神的愛,卻不知體貼神心、還報神愛,不在神面前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不理會神拯救人的急切心意,只顧維護自己的小家庭,只追求讓家人得滿足,這樣的人算是有人性的人嗎?可以這樣說,這樣的人是最自私的人,是忘恩負義的人,根本稱不上有人性。就像父母辛辛苦苦撫養兒女,為兒女成家立業,但當父母需要兒女為其辦點事時,兒女卻為照顧自己的小家庭而置父母於不顧,我們說這樣的兒女有人性嗎?這不是忘恩負義最沒有人性的兒女嗎?所以說,人認為「信全能神的人信神後撇家捨業、不過日子不照顧家就是沒有人情味,沒有正常人性,是走火入魔,信偏了」,這純屬人錯謬的認識。